據悉,上海近日發布了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意在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問題。下面,讓我們了解下具體政策內容。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上海市2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相關內容,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好”的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上海計劃新增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同期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上海全市將累計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以上,其中40萬套(間)左右形成供應,以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上海市副市長湯志平介紹:“按照今明兩年‘多做、快做’的總體安排,2021年到2022年,計劃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24萬套(間),計劃‘十四五’目標總量能夠在兩年里面先完成一半以上!
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對象將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租期方面,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不超過3年;合同到期后,入住對象仍符合準入條件的,可繼續租住。除公租房外,其他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最長租賃年限;若保障對象在上海市購房或離開該市等不再符合準入條件時,房源退出,周轉使用。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長王楨表示,想要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必須滿足準入條件!耙皇窃诒臼泻戏ň蜆I、在職工作;二是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難,住房困難的面積標準原則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區域范圍內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確定。在申請的流程上,申請入住的對象通過單位或本人直接向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租方提出申請,由出租方進行審核。其中,在本市的住房情況是由住房保障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核查,通過審核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的《實施意見》規定,在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價格將執行民用標準;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也將就地享受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國務院辦公廳今年6月底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目前,已有上海、廣州、廈門、成都、武漢、杭州、金華、蘇州、南京、合肥及浙江、山東、海南等省市公布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或征求意見稿,深圳、天津兩地發布了非居住存量房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征求意見稿。這些城市的相關規定有何異同?上海的《實施意見》對其他超大城市而言,有哪些借鑒意義?
橫向觀察,大部分出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指導文件的省市,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其中,為確保租金指導價落在實處,廣州等地還明確,定期公開周邊市場租金參考價。
在租金方面,山東、廣州、廈門、合肥等地基本沿用“租金標準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執行”,而上海等地則將租金標準進一步量化,數值區間大致低于市場價的10%-15%。
此次上海還對于不同保障人群進行租金“量身定做”。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認為,此舉將進一步激發企事業單位的積極性。
“此次意見:一方面企事業單位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優先或定向供給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有利于職住平衡,同時企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情況設置退出機制、戶型標準,且租金價格可進一步降低,能夠進一步激發企事業單位的積極性,提升職工的住房福利。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具有一定優勢,此次明確了國資支持政策,并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供應納入國有企業考核評價范圍,能夠進一步發揮國有企業對市場主體的帶動效應!秉S卉說。
現階段,租賃需求走向多樣化、品質化,家庭型租賃需求顯現,尤其是超大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群體租賃需求更為顯著。
黃卉認為,在超大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落地的時候,也要堅持需求導向,提升租住品質。此次的《實施意見》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適當配置三居室等大戶型,適當配置公建和商業配套設施,同時配套公共服務支持政策,有利于保障不同家庭狀態的新市民、青年人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通過促進承租人、居住使用人融入社區,來提升對城市的歸屬感。